各區縣發改委,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發改部門,各城燃企業:
根據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結合省內管道運輸價格變動情況,經研究,現就下調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標準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04元,調整后具體執行標準如下:
(一)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機構教學和生活用氣,社區康護、養老福利機構和城鎮社區居委會等生活用氣)2.16元/m³;
(二)非居民用氣3.14元/m³;
(三)車用天然氣4.04元/m³。
二、執行時間
自2025年6月1日起執行。
三、有關要求
各城燃企業要嚴格落實天然氣價格政策,認真做好信息公開、抄表結算和宣傳解釋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水平,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原《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市發改價格〔2025〕4號)同時廢止。
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