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燃氣公司在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某小區進行管網壓力測試時發現無法正常保壓。經與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共同排查后得知,該小區住戶郭某某未經燃氣公司允許,擅自移動并拆除了戶外燃氣支管。
該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襄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對郭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該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襄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對郭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